2024年8月9日,顺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做执法检查时发现,该单位未在1处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。执法人员当场下发《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》,要求该单位期限整改,并对违背法律法规行为立案查询。
违法行为及处分根据:该单位未在1处有限空间出入口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阐明,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则“出产经营单位理应当在有较大风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、设备上,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》第九十九条第(一)项的规则,参照《北京市安全出产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基准》的规则“未在有较大风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、设备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有5处以下的,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”,决议给予该单位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分。
相关提示:有限空间作业事端时有发生屡次变成悲惨剧。有限空间与外界相对阻隔,出入口较为狭隘,自然通风不良,易形成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物质积累或许氧含量缺乏,人员进入风险性大、事端后果严重。应根据相关要求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在夺目方位,让我们都能够清楚看到提高警觉,真实起到警示效果。